2月8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上交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在沪市形成了一批稳定披露ESG报告的公司群体。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规则层面完善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要求,是当下资本市场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根据前期调研显示,超六成上市公司对出台具体细致的可持续披露规则有着较强的需求,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和战略规划已经渐成风气。
设置20个具体议题
《指引》在现行规则内容基础上,积极吸收境内外有益经验和广泛共识,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共6章58条,设置20个具体议题。
在规则内容方面,一是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二是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环境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能源使用等重要议题。社会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等重要议题。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章节专门设置了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议题,引导上市公司建立反贪污反贿赂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培训体系和监督体系,通过披露与治理相结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三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披露标准。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在气候披露等方面基础相对薄弱,《指引》适当降低了部分议题的披露难度,如对于上下游产业链碳排放、联营合营企业碳排放、情景分析等方面不做强制要求,以推动行为转变为重点,不刻意追求信息披露的完美性,以实现稳妥起步,循序渐进推动公司加强披露。
在规则实施方面,一是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披露主体方面,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披露议题方面,按照强制披露、引导披露和鼓励披露的层级对不同议题设置差异化的披露要求。二是定性披露与定量披露相结合。披露主体对于部分重要议题应当通过定性、定量方式披露,便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同时,规则为定量披露设置了缓释措施,上市公司在首个报告期对于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进行定性披露并解释原因。三是提供过渡期安排及其他缓释措施。为给予上市公司充裕的时间做好能力建设和实施准备,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可以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在财务分析方面,披露主体在2025、2026年度报告期内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的,可仅进行定性披露。
已具备披露更高质量ESG报告基础
总体来看,《指引》持相对开放的态度,统筹考虑了群体差异,并做出了差异化安排,在规范信披的同时较好匹配了公司披露能力、市值和资产规模等情况。
从报告的实施路径来看,对于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其人员配备、专业储备等条件已经较为成熟,其中绝大多数公司已经在持续披露专项报告,强制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并不会增加上市公司负担。同时,在鼓励和引导的大原则下,允许其他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参考《指引》进行自愿性披露。根据沪市公司ESG报告的披露情况来看,近年来披露数量和质量均有显著提升,多数公司已经形成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指引》不会形成过多的额外披露成本。
具体来看,2023年沪市共102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达到47%,披露数量和占比均创新高。尤其是大盘蓝筹公司基本实现报告全覆盖,上证5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率接近100%,上证180指数样本公司报告披露率已超过90%。
可持续发展报告突显大盘蓝筹底色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与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发展的要求相通相合,与我国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度一致,鼓励公司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综合考虑社会价值实现,将更多资源投入到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低碳发展、就业优先等国家战略中。前期,沪市公司在这方面贡献突出,超1500家主板公司采取减碳措施,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超8亿吨;约750家公司深入扶贫一线,合计投入近800亿元,促进当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沪市公司员工人数超过1800万人,平均每家公司提供8000个就业岗位,以GDP占比测算,预计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亿人。
但不少公司反馈,这些经营业绩以外的“闪光点”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评估的和价值判断。对此,本次《指引》立足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借鉴境内外披露制度、上市公司披露经验和最佳实践,多角度丰富价值评判标准,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等体现中国特色的重要议题,充分反映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价值观和优先序。未来,可持续发展报告将成为引领市场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也成为展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
在突出优质企业的同时,市场资金也在向绿色、低碳产业配置。在融资端,近三年支持68家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在上交所IPO,募集资金1169亿元,支持绿色新兴行业公司再融资970亿元,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可持续挂钩债券等4736亿元。在投资端,上证、中证指数已累计发布ESG等可持续发展指数138条,有86只基金产品跟踪,规模超过1000亿元。在上交所上市的ESG等绿色ETF已达到43只,规模超过600亿元。未来,还将大力发展ESG基金产品和指数供给,积极发挥ESG在挖掘企业长期投资价值、提供优质投资产品、提高投资者回报、提振投资者信心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提升资本市场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