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收到表决票4份。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一致同意提名王婧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星湖科技于2022年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该对标公司业绩与此前年度不具有可比性,不再适合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星湖科技调出对标企业。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7日
王婧简历
王婧,女,汉族,1982年3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200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硕士,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审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主要经历:2005年8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办事员、主办(其间:2008.09-2011.06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学习);2015年7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处副处长(其间:2016.12-2017.06挂职苏盐连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助理,企业管理和审计部部长助理,审计部部长助理,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2023年12月至今,任现职。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 [2022] 8 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孙国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2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4月2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22.20 万股。
10、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以5.6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 年9月14日实施完毕。
1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对标企业星湖科技(600866.SH)在 2022 年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经营业绩变化情况符合对标企业调整的规则条件,不再适合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公司董事会批准对《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将其调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
(一)调整前对标企业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双主业特点,选取了食品制造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共16家A 股上市公司作为股权激励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二)对标企业调整依据
1、《激励计划》第八章“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规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如因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2、2022年3月24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三)对标企业调整方案及原因说明
公司对《激励计划》中的16家对标企业运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其中星湖科技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不再适合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星湖科技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该公司于2022年11月收购了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22%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星湖科技2021年度营业收入由调整前的12.35亿元调整为40.71亿元,利润总额由调整前的1.10亿元调整为2.78亿元。2022年度,星湖科技营业收入174.86亿元,利润总额14.24亿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星湖科技的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相关数据已不具有可比性,拟将其从对标企业名单中剔除。
(四)调整后对标企业情况
经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数量由16家变更为15家,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对标企业星湖科技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业绩与此前年度不具备可比性,本次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星湖科技于2022年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该对标公司业绩与此前年度不具有可比性,不再适合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星湖科技调出对标企业。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对标企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依据、具体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27998元/股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 [2022] 8 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孙国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2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4月2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22.20 万股。
10、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以5.6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 年9月14日实施完毕。
1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534%。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2年3月24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元/股。2022年6月25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002元(含税)。2023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式,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79元/股相应调整为4.27998元/股(4.79-0.15002-0.36)。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120,00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530,205.34元(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2,088,869股变更为781,968,869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2,088,869股变更为781,968,86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82,088,869元减少至781,968,869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24 年 2 月7日至 2024 年3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 18 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3200。
3、联系电话:(0517)87036988,传真:(0517)87036999,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收到表决票7份。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光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赵敏前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海军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尚庆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戴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27998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星湖科技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出对标企业。
激励对象吴旭峰先生、莫宗强先生、肖立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2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丁光旭简历
丁光旭,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江苏淮安人,1988年12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主要经历:1988年12月起,历任淮安热电厂锅炉车间副司炉、司炉、班长(其间:1991.09-1994.12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热能工程专业学习);1992年6月起,历任淮安热电厂安监科安全员、副科长;1993年5月起,历任淮安盐化总厂运行部副主任、热电车间副主任;1996年12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热电车间主任;2001年7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制盐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6年6月起,历任徐州盐业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8年1月起,任江苏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4月起,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其间:2011.07-2013.07淮安区电大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12年7月起,历任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5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临时负责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全面工作;2022年3月起至今,任现职。
赵敏前简历
赵敏前,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苏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苏盐井神营销总公司总经理。
主要经历:1991年8月起,任江苏省盐业教育中心教师;1993年2月起,历任淮阴分公司彩印厂科员、综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供销科科长;2001年10月起,任淮安盐业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2月起,任(原)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其间:2003.03-2009.01在南京理工大学经管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6年2月起,任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起,任常州市盐务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省盐务局常州运销办事处副主任;2016年5月起,任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徐州市盐务局局长,省盐务局徐州运销办事处主任;2019年1月起,历任常州市盐业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常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苏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0月起,任现职。
刘洋简历
刘洋,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江苏邳州人,2005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主要经历:2005年7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选调生在江苏省瑞丰盐业公司、江苏省井神盐业公司工作;2007年8月起,任江苏省井神盐业有限公司制盐操作工;2008年7月起,任淮安市泰华安全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人员;2009年9月起,任淮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分析员;2010年3月起,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公司淮安碱厂石灰车间丁班值班长、车间工艺员;2011年12月起,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公司淮安碱厂石灰车间副主任(其间:2011.04-2014.12 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17年4月起,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公司淮安碱厂净化车间主任;2018年1月起,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公司淮安碱厂煅烧车间主任(其间:2018.07-2019.01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挂职副主任);2019年1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助理;2020年11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助理、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1年7月至今,任现职。
许海军简历
许海军,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 199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资金结算中心主任。
主要经历:1993年8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财务处科员(其间:1995.09-1998.07 在南京师范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学习,1998.08-2001.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3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管、高级主管(其间:2005.09-2008.06 在南京审计学院会计专业学习);2012年6月起,历任江苏省新世纪盐化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兼计划财务部部长;2016年11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 2021年7起至今,任现职。
尚庆旺简历
尚庆旺,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主要经历:1992年8月起,任江苏省盐业公司台北盐场中学教师、场团委书记;2000年1月起,任江苏省台北盐场太和工区、台北盐场医院党支部书记;2005年1月起,任泰州兴化市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2008年10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人力资源部干部科长;2010年1月起,任苏盐连锁公司人力资源部长;2014年1月起,任苏盐连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长;2021年3月起,任苏盐井神营销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起,任苏盐井神营销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苏盐生活家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现职。
戴亮简历
戴亮,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江苏淮安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主要经历:1994年8月起,历任苏盐井神公司(原名淮安盐化厂)司泵、主控、干燥班班长、蒸发班班长;2009年1月起,历任苏盐井神公司综合办公室办事员、主管;2012年6月起,任苏盐井神公司综合办公室高级主管;2016年8月起,任证券法务部副部长;2018年11月起,任苏盐井神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证券法务部副部长;2020年5月至今,任现职。
戴奇鸣简历
戴奇鸣,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江苏响水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主要经历:1998年7月起,任江苏省灌东盐场员工;1998年12月起,武警九江市支队服役士兵;2001年4月起,历任江苏省灌东盐场运销二站会计、宣传科干事、副科长、科长兼党委秘书(其间:2008.04-2008.06 兼任苏盐连锁公司南京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6月起,历任苏盐连锁公司南京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9年6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管,董事会办公室、党委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室主管,省盐务局主任科员,团委副书记(其间:2012.02-2014.07,南京审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习);2013年4月起,任江苏省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2014年1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2015年7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团委书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挂职任江苏省苏盐生活家股份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
2017年1月起,任宿迁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正处级、主持党委工作)、副总经理;2018年5月起,历任镇江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2021.03一2021.05,省委党校第11期中青班学习);2021年7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督查室)主任,镇江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9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督查室)主任,江苏晶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3年8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督查室)主任,江苏晶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0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晶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现职。
郭建森简历
郭建森,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江苏东台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资金结算中心主任。
主要经历:1990年8月起,任江苏省灌东盐场审计监察科办事员;1991年11月起,任江苏省盐业总公司审计监察处科员,开发办公室办事员,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4年12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主任科员、高级主管,外派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主管;2007年12月起,任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2014年9月起,任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挂职);2017年10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盐专营事业部副总经理、江苏省苏盐连锁公司省内事业部部长;2020年2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2023年12月至今,任现职。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补选公司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辞任情况
2024年2月5日,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肖立松先生,董事濮兴生先生、监事许海军先生的书面辞呈。
肖立松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肖立松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将在公司任职,继续担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肖立松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濮兴生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濮兴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和公司的正常经营,濮兴生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许海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许海军先生的辞呈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肖立松先生、濮兴生先生、许海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肖立松先生、濮兴生先生、许海军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补选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请查阅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4)。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苏盐井神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7日
至2024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无说明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3)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苏盐井神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出席现场会议):2024年2月23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99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2月23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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