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贵人(维权)2月23日公告,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李志华、董事会秘书苏志强出具警示函。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华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月23日,公司在答复投资者致电时,称“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这只是一个立案告知书,基本上是对前期相关事件的一个处理结果。”当晚,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当日发表的上述言论缺乏事实依据。公司该行为违反了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原标题:涉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答复投资者相关言论触及违规,ST贵人及董事长等收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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