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两高’的工作报告,紧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高检的工作报告由‘检察监督’这条主线贯穿始终,读完报告,更加感受到检察履职政治自觉、法治担当、为民情怀、务实作风。”
人勤春来早,奋斗正当时。冯键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续写服务保障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列的检察篇章。
冯键。
建议立法中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
南都:你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带来了哪方面的议案或建议?基于怎样的实践和思考?
冯键:今年参会带来“关于在立法中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的建议”。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主要包括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三种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界限不清、检察建议刚性不足、检察建议在工作中适用泛化、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重视不够等问题,制约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效发展。
基于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修改,在立法中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予以区分规定,并相应明确其地位和效力。检察意见重在体现其法律属性、可衔接性,以实体处分权补强刚性;检察建议重在体现其说理性、共商性,以协同公开机制推进建议落实。
一是立法明确“检察意见”的地位和效力。将当前检察机关针对案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针对个案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均调整为“检察意见”,明确检察意见具有要求相关单位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审查的强制性效力。
二是立法明确“检察建议”的类型和被建议单位的整改义务。将针对社会治理问题提出的建议规定为“检察建议”,并通过立法重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检察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落实并回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说明情况”的要求。同时,进一步细化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南都:在服务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广东检察机关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冯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基本政治要求。首先是助力提升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2023年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078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1675份,采纳率100%,有效促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合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158人,已起诉1373人。助力跨境腐败治理,办理重大国际追逃追赃案件11件,起诉全国首例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案。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3人。
其次是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011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办理涉外案件471件、涉港澳案件496件,公开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金融安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1690人,起诉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犯罪122人。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犯罪248人、涉案金额552亿元。
再次是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广东省有90个市、县级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深化“四检合一”综合履职,对知识产权实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2023年,全省起诉侵犯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61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30件,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后是护航“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省检察院制定实施《广东检察机关“十百千联动高质量发展计划”》,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耕地保护,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65人,省检察院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69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76件,督促修复土壤水域7878亩,清理固体废物6.7万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3.7亿元。
接下来,广东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项治理
南都:民生检察一直以来也是广东检察机关的工作重心之一,广东检察机关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哪些作为?
冯键:广东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检察为民机制。
坚决守护人民生活安宁。结合近年来我省刑事犯罪形态和结构发生的明显变化,坚持重罪打击和轻罪治理宽严相济。一方面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从严追究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9608人,全省恶性案件发案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另一方面注重强化轻罪治理,尤其对轻罪案件中占最大比重的醉驾案件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治理,及时出台办案指引,推动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件数和醉驾案件数“双降”。
倾心回应群众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年办理群众信访9.42万件,71件长期重复信访“老大难”积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950人,监督立案149件。坚持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人严重犯罪3075人。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455人、不起诉702人,同步推进专门矫治教育和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倾力关爱特殊群体。落实法律对老弱妇幼残等群体的特别保护,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项治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95件。开展治理欠薪专项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69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7人。重视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济,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919万元。省检察院与省侨联落实涉侨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完善涉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在就业、医疗、出行、养老、食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需求,更加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99.94%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解决
南都: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广东检察机关开展了哪些工作?
冯键:广东检察机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54个,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0件。深化运用“派驻+巡回”监督模式,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89人。
精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3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633件、采纳率100%。开展民事诉讼活动中财产保全案件监督,受理案件468件,发出检察建议182件。
有效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04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240件、采纳率100%。针对刑事不起诉但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4192件案件,提出检察意见3470件,昭示“不刑”不等于“不罚”。
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346件。坚持把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16件,99.94%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解决。
接下来,全省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着力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队伍管理保障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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