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社部获悉,日前,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计划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
《通知》明确了8项重点任务,包括制定专项培养计划、完善稳才留才机制、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等方面。例如,制定专项培养计划,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畅通晋升成长通道,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提出要完善人才待遇机制。要提高待遇水平,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同时,要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另外,要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必要帮助。
此外,《通知》提到,要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对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提供支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各类表彰奖项。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等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信息共享等工作,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