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魏新河”引发舆论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此人2022年至2023年报名了超过10场在全国多地举办的学术活动,但我国却并没有“辽宁理工大学”这样一所学校,“魏新河”的身份受到了质疑。“魏新河”在报名参加学术活动时曾留过一个固定电话的号码,有媒体查询发现,那个号码是辽宁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一个科室公开的办公电话。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表示,该局确有一位名叫“魏新河”的工作人员,他平时每天都上班,也没有说上哪去参加活动。锦州市委宣传部表示,对于此事,相关部门在调查核实。
一个不存在的大学,一个冒牌的教授,一段荒唐的“学术之旅”,就这么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显得与现实格格不入,尤为可笑。而且,这事在舆论场上已经发酵了一周,但这位“魏教授”到底是谁、现在人在哪里、“魏新河”是真名还是假名、他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到现在都还是一个谜。在当下这样一个信息通达透明的时代,出现这样的事,着实令人难以理解。
我们不知道,辽宁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这个“魏新河”和那位招摇撞骗的“辽宁理工大学教授魏新河”,是不是同一个人。但可以确定,这确实是一个调查的有力线索和明确方向,能让我们更加接近事实和真相,绝不能轻易放过。相关部门对此进行及时有力的调查和回应,也当是一种自觉。
同时也疑惑,这位“魏新河”,在两年时间参加了超过10场全国多地的学术活动,难道一张照片都没留下来?直接拿着照片和辽宁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这位“魏新河”核对不就行了?“魏新河”的身份核查,不应该像现在这么难。如果两个“魏新河”真是同一人,就算相关部门确实不知情,恐怕也难掩“失察”之责。
正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魏新河”事件所带出来的问题,可不只是一个“假身份”那么简单。他为何能顺利参加这么多学术活动?而且相关活动主办方不乏国内知名高校。四川眉山一个官方号发布的《关于第二届“三苏”法治文化论坛征文评选结果的公示》中,其中一篇三等奖作品,作者写的就是辽宁理工大学马院教授魏新河。公开资料显示,在“魏新河”参加的学术活动中,还出现了一位他的合作者。除了锦州相关部门外,这些活动的相关主办方,那位合作者以及背后的高校,也需要站出来,接受大众的审视和质疑。
一个明明可以一眼就被看穿的“冒牌教授”,竟然可以游走于高校圈、学术圈中,确实令学术界蒙羞。这么蹩脚的身份造假,都能一路绿灯?一次可以说是疏忽大意,这么多次都有问题,就暴露了相关学术活动存在的审核不严、规则失守、形式主义等问题。
有人说,“魏新河”参加的多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术活动,这些活动往往对线上参会的学者身份缺乏鉴别手段。“线上”不是让冒牌者存在的挡箭牌。甚至可以说,这位“魏教授”用自己的言行,无意之中也戳破了一些学术活动“皇帝新装”式的谎言。
事实上,这两年,不止一个人,也不止一家单位发现“魏新河”有问题,去年就有人发文称:魏新河的学校不存在,其提交的参会论文复制比高达95%以上,完全是抄袭。但结果要么是激不起波澜,要么只是取消其参加资格,最终不了了之。这也说明,关于这类冒牌学者和学术不端行为,有效且畅通的投诉、受理和惩戒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与强化,冒牌学者的代价和成本,还是太低。
对于“魏新河”,还有一个强烈的疑问是,他这样做,到底图什么?图被当成教授参加学术活动的那种快感?抑或是通过这些学术活动为自己背书,进而在其他方面获利?答案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但现在此事既然已经事关学术尊严、社会公共利益,那相关答案就必须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