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清单发布,在要素市场配置方面,优化创投市场和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有望先行先试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目前,私募基金已成为重要的资产管理主体,在受托管理居民财富、形成创新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与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日益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创投和私募股权基金作为市场活力的激发者、创新要素的整合者和发展资源的集聚者,在支持创新科技企业发展壮大中发挥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清单发布,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首先,探索进一步提高私募基金备案透明度和效率,信息互联互通,提升便利化水平。包括推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公司或合伙制企业采用统一的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字样,登记注册后限期备案,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私募基金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产品登记备案流程,为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和基金产品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准入、募资、退出等环节便利化程度。
其次,建立私募基金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私募基金托管制度,加强账户行为监管,解决影响出资人权益保护问题,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这将有利于奖优惩劣,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最后,借鉴可变资本公司等经验,试点探索私募基金新形态。海外的可变资本公司制度,是除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单位信托以外,一种新的基金架构,类似于一个自由流动的资金池,投资者将资产注入池中,再交由专业基金经理进行管理,以达到基金投资目的。股东通过自由认购和赎回股票,灵活进入和退出基金。可设立为单体公司基金,也可以注册为包含多个子基金的伞形基金结构,在后者情形下,子基金之间的资产和负债相互隔离。此外,相比于传统的公司形式,可变资本公司具有灵活度高、可享受税务优惠甚至免税的优势。